各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予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精神及《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要求,参评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均需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3)。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翻译、应用统计5个参评学位点按照附件提纲要求,编制2021年度本学位点的总结报告。本次年度报告中所涉及与时间相关内容均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年度总结报告》是学校自评和教育部随机抽评的重要评价材料,请各参评学位点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总结本学位点的建设情况,按时按质完成材料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完成情况将作为学院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之一。
3.请学位点于2022年1月6日前将《年度总结报告》发送至电子邮箱:xwk6972@163.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研工部学位管理科。未尽事宜,请联系学位管理科,联系人:秦利平;联系电话:2686972。
附件:
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
3. 3522vip浦京集团官网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总结报告
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