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08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广西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暂行工作条例》(院发[2005]207号文)。拟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请填写《广西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表中所涉及的科研成果及在研项目等证明材料原件送硕士点所在系核实,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的封面及目录、著作封面、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科研项目合同等)附在申请表后一并装订成册后送硕士点所在系。
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于2008年6月15日前交到硕士点所在系学术分委员会。各系组织院系学术分委员评审,签署意见。并将被推荐人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于2008年6月25日前报研究生处。
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扩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望各系能通过各种渠道,遴选更多区内外高校、柳州市大中型企业的高级优秀人才到我院担任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广西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请在院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研究生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