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浦京集团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浦京集团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6〕21号)和《关于印发〈3522vip浦京集团官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4〕112号)精神,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2016年浦京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获上级分配名额15个,实行差额评选推荐。请各相关学院按不超过本学院在校生总人数3%的比例进行评审推荐(不含延期毕业在读生),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表:
3522vip浦京集团官网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名额(人)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3 |
2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4 |
3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3 |
4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2 |
5 |
管理学院 |
3 |
6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2 |
7 |
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
1 |
合计 |
18人 |
二、评审程序
(一)学院初步评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并于9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
各学院组织初步评审,确定本学院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到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①附件1-3;②学院评审记录材料(包括评审过程、评分细则等);③获推荐研究生的支撑材料(每份材料上均须加盖学院公章和“原件已核”章);④支撑材料清单(电子版)。
学术型研究生候选人必须公开发表一篇本学科学术论文。
(二)学校复审评定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复审评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行政办公楼313室;联系电话:2685375
附件:1.《3522vip浦京集团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3522vip浦京集团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成果登记表》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4.《3522vip浦京集团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诉表》
3522vip浦京集团官网研究生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