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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审计和传统手工翻账审计相结合 拓宽审计思路成效显著

发布者:赵英红 [发表时间]:2018-04-27 [来源]:大新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大新县审计局2016年在实施大新县M局局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过程中,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采取了计算机审计和传统手工翻账审计相结合的方法,从点到面从表到里深究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后因检察院提前介入等多方面的原因,经批准终止了该审计项目,但审计过程中使用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值得我们思考、探讨和总结,为今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借鉴验。                                

临危受命立项目  审计调查显端倪

2016年初,有消息说M局的原会计梁某某多日不上班且已失去了联系,疑似与要求他交接原工作岗的资料有关。县主要领导建议将其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M局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M局离任的局长也向县政府、县审计局申请对他本人任该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经研究决定,大新县审计局于2016年3月开始实施M局原局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M局是主管全县**工作的政府行政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设有办公室等9个职能股室,下辖有低收入核对中心等4个二层机构。该局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低收入核对中心等3个二层机构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务收支由该局纳入本局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审计对象任期为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会计由梁某某担任,另设一名出纳(兼),采取电子记账处理。M局开设有5个银行账户:其中1个基本账户;1个零余额账户;3个专户。

审计调查发现, M局值得重点关注的问题有四个:一是原会计梁某某已于2015年7月调离M局,经再三督促,至审计进点日,梁某某仍未将财务资料移交;二是1张采购发票已履行报销手续但未支付到采购方,涉及金额10万元;三是县财政局于2014年7月对M局进行财务检查时,发现存在单位代垫宿舍楼水电费,未收回16万元的情况;四是M局对低保人员资格的审查于2015年前未能实现多部门数据联动,仍是以村委和乡镇审批上报的材料为主,审核工作有漏洞。

M局财务人员介绍,梁某某调离单位离开工作岗位时只向她移交了未使用的基本户银行支票和国库支付系统登录密码以及财务公章,其他未移交的财务资料都是在上锁的档案柜中,她不敢擅自打开。审计人员分析,梁某某不移交的原因可能有三个:一是对单位经济业务未及时进行核算,导致未能移交;二是财务核算混乱,出现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情况,不能移交;三是在财务收支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不敢移交。

针对M局的实际情况,审计人员要求M局主要领导组织人员对上锁的档案柜进行开锁并做好材料清点工作,对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进行整理并按程序移交给审计人员。


传统翻账显威力  疑似线索现踪迹

编制实施方案时,审计人员一致认为,虽然审计调查得到的情况都指向梁某某,但本审计项目是经责审计,不是财务收支审计,所以审计内容要双管齐下,既要审核财务收支情况,又要审计其他经济管理情况。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要检查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特别是要对支出的票据进行票账核对、银行账单核对;二是要检查财务支出程序的合规性;三是要细查往来账的核算、冲销情况;四是要审查各惠民资金的发放情况;五是要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情况。同时,审计组将审计人员分为计算机审计分析小组、财务审计小组、政策落实审计小组和工程项目审计小组,重点力量放在财务审计和计算机审计方面。

经审计人员抽查,发现M局的会计科目核算还算比较规范,但凭证后附的报销票据存在账票不符等情况。为彻底摸清问题账目的数据,主审要求对所有凭证和票据进行核对,对银行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分类归纳问题性质和金额。在审计人员分工合作下,很快便将M局的财务问题理出了头绪。

梁某某在记账反映本单位的收入、支出中,记账凭证存在很多未附有合法、正式的原始票据等问题,涉及的业务量大,金额多。针对单位公款垫付宿舍楼水电费未收回问题,审计人员在县财政局“尚未收回16.01万元”的检查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发现,2014年至2015年M局又垫付个人水电费6.09万元,2015年期间已收回12.34万元,尚未收回9.76万元。在向M局职工谈话了解过程中,多名职工反映“未收回”原因是梁某某已向住户收取了水电费,但未缴存入单位账户而挪作他用了。经审计人员多方了解取证后,排除了梁某某已收取费用的说法。M局也及时向住户追缴了垫付的水电费,并改变了个人水电费缴纳方式,从根本上杜绝了该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也排除了M局违规使用3个银行专户资金的可能。

鉴于M局财务核算问题的严重性,大新县审计局将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做了汇报,并将线索移送县纪检监察部门。


三方联合查财务  资金流向锁疑点
    对于梁某某的失联以及M局存在的财务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由纪委牵头,检察院和审计局协助的联合调查组,纪委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调查,审计负责账面的核实取证,检察院负责银行账户的外围调查。 

针对这一情况,审计组及时调整了方案,将人员重新分工,由两名成员负责联合调查组财务审计的工作,其他成员重点对M局政策落实、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审计。

联合调查组的财务审计人员首先核实采购发票10万元的支付情况。AO筛查没有此笔业务支付记录,筛查相似内容的所有记录再对照凭证和票据,发现此笔业务和其他不同时期的业务同在单位基本户的同一凭证出账。记账票据齐全,支出手续完备,银行对账单也有转账支付记录(但没有显示收款人名称和收款人账户)。既然单位已支付资金,供货方为什么说没有收到?是因为供货方没有完整财务记录而漏记了吗?于是审计人员要求供货方提供该时间段内所有收款的银行记录,并和M局支付资金的所有出账记录进行比对。经过比对,发现供货方确已收到M局支付的该笔10万资金,但另一笔不同采购时间而相同金额的款项,M局已做支付出账记录,供货方银行单无收款记录。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带着疑问,审计人员重新调取M局出账凭证,记账票据是齐全的,支出手续也是完备的。但经审计人员反复核查,发现记账凭证所附票据中,银行转账的进账单无银行盖章。后经检察院调查,确定该银行进账单系伪造,梁某某采用移花接木的方式,把资金实际转入了私人农某某的银行账户。而纪委调查的结果显示,农某某已去世。

会不会还有其他资金被转移了呢?为了取得全面的证据,财务审计人员将所有记账凭证后附的银行进账单和其他原始票据重新筛查,联合调查组其他人员调查农某某、梁某某等相关方的银行账户。调查结果表明,梁某某通过以下方式涉嫌占用单位资金:一是用真实的票据和伪造的银行转账业务凭单,实则将款项转入其他个人账户;二是开具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存根联记录的收款人信息和支票联信息不一致)给“涉嫌合伙人”提取现金,再用无关的票据出账;三是在零余额账户和基本户重复支付,入账时零户不附原始票据,基本户附上票据等方式,从单位银行“基本户”中挪用公款高达280万元。这一数据与检察院外围调查的金额一致,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AO分析出成果  民生资金问题多

在财务审计成果告捷的同时,审计人员按照实施方案,从车辆管理、房产、工商管理、税务、县人社局等部门采集相关信息,对2011年至2015年享受城乡低保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计人员通过AO和SQL数据库的系统功能,利用身份证号作为唯一识别值,编写SQL语句,将M局提供的领取城乡低保人员名单与车辆、房产、工商、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死亡人员等信息逐一进行对比筛查,剔除无法识别的身份证号、非审查时间范围等信息后,将拥有汽车、房产等不符合享受低保资格的人员进行关联、分类汇总。

通过分析筛查发现,M局2011年至2015年发放的城乡低保补助名单中,存在不符合条件领取城乡低保情况。同时,在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城乡低保补助资金量大,涉及面广,作为审查第一关的村委,审批工作是否得当关系着民生资金的安全性和惠民政策的落实力度。那么,村委班子成员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呢?为了解开这个谜团,审计人员向县委组织部门采集了2011年至2015年全县各村委班子成员名单进行对比,发现涉及村委班子成员领取城乡低保补助人数35人,涉及金额11.72万元。审计局将上述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


法律党纪不留情   总结经验留思索

因梁某某的失联、检察院的介入等多方原因,该审计项目虽然是终止了,但审计成果却是斐然的。目前,梁某某已被开除公职,M局的相关领导、人员共5人受到了党纪处分,违规领取低保金的村委班子成员已有8人被处理,对其他人员的调查还在继续。

成果的背后,是智与勇的较量。回顾整个项目的审计过程,总结其经验和不足,有几个方面值得审计人员深思:一是在被审计单位财务混乱的情况下,手工全面翻账、核对票据是必要的。二是细心和专业必不可少。在翻账时如何甄别票据的真伪,除了需要审计人员格外的细心之外,还需要审计人员具有一定的财务工作经验。三是核实资金流是取得重要证据和突破的关键。在县级实施的审计项目中,利用银行协查账户的方式开展审计调查比较少。在以往的审计项目中,大新县审计局多次根据需要走银行协查程序均取得不错的成效。四是大数据审计是趋势,创新审计思路是法宝。审计人员在本审计项目中运用了计算机审计方法,准确地揭示出了民生资金问题,纠出了资金蛀虫。但受编制限制,县级审计机关未能引进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这就需要县级审计机关顺应大数据的趋势,培养财务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兼备的人才,利用审计经验不断拓宽审计思路,才能出奇制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