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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这些就业知识点献给即将工作的你

时间:2020-12-03   来源:机械与交通工程学院    阅读:35次

@高校毕业生,这些就业知识点献给即将工作的你

又是一年毕业季,各高校的童鞋们在忙着找工作了吗?工作前哪些就业知识点需要了解,一起来看一看吧。

 

01

找到单位了,档案怎么办?

 

单位录用本市户籍的全日制劳动者,在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后,应按规定做好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调集、保管、转移等工作。单位不具备保管档案资格或不愿意自行调集、保管、转移档案的,应委托职业介绍代办服务机构办理。

 

02

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此处的以上包含本数,故一年期合同,试用期最多为二个月。

 

03

最低工资适用于哪些劳动者?

 

按照《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企业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其中,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适用于月最低工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适用于小时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

 

04

单位和员工协商每月多给500元,不再缴纳社保,可以吗?

 

不可以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于单位而言是应尽义务,对劳动者而言是权利保障。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其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承担部分列入劳动者本人工资总额的组成,故单位不得以其他形式代替社保缴纳。

05

年休假可以跨年安排吗?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