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
(2018年第9期,总第53期)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
政治纪律
《条例》第五十五条: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故事】巡视反馈6天后这家企业又违规决策
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等问题敷衍整改;对“集团资金监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整改不到位;对“部分班子成员违反出国管理规定,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等问题拒不整改……
“上次巡视提出的问题,利和集团党委整改不到位比例居然达到89%”,这一结果让天津市委巡视组干部直言“罕见”。
2016年5月,十届天津市委巡视向利和集团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其中包括“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在巡视反馈仅仅6天后,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白文彬就未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擅自召开董事会,投资7000多万元购买了77套房产。然而,这些房产至今一直处于闲置状态,造成了国有资产管控和流失的风险。
“集团党委会、经理办公会‘一锅烩’,权责不清。”市委巡视组干部说,发现利和集团虚假整改现象严重,就是从“党委会”召开不规范开始。“利和集团以经理会代替党委会,对干部推荐、调整、班子考核等事项作出决定。”
这一问题,在2016年,市委巡视组就已经向利和集团党委反馈。同年,利和集团仍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利和集团当年作出的巡视整改方案──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三会”议事规则成为一句“空话”。
白文彬退休后,马建作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开始主持工作,但其对于巡视反馈意见仍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甚至边改边犯。
最终,天津市委给予时任党委书记白文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党委副书记马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利和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职务。
组织纪律
《条例》第七十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
(三)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
(四)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
【案例故事】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安徽省天长市张铺镇兴隆村党支部原书记吴金山、村委会原主任王振忠等7名村干部,在申报低保和危房改造名单时心照不宣地“互相帮助”,将自己的亲友混入总名单中。村两委讨论研究申报人员名单成了走过场,明知有人不符合条件,却无一人提反对意见,将低保、危房改造政策变成了村干部个人的特权、福利。2018年3月,张铺镇纪委对7名村干部作出处理,吴金山、王振忠和文书后玉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4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涉及资金31704元责令全部退还财政专户。
廉洁纪律
《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案例故事】本是企业的“帮扶人” 却让企业拿钱“帮扶”他
经信委主任原本应是企业的“帮扶人”,但安徽省全椒县经信委原主任唐陈却本末倒置,让企业拿钱来“帮扶”他。唐陈以其弟弟名义入股滁州市某公司,急需200万元入股资金。当他得知本县的一家机械厂刚刚从银行贷款200万元后,便以资金周转为由,从该厂老板乐某手中借走此款。然而,解决了入股资金问题的唐陈并不着急归还这200万元,反而将这笔钱“放”到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吃”起了3分的高利息,赚取利差。
在连续5年赚了个盆满钵满之后,唐陈在离任之际,为了保住这条“财路”,并未将200万元资金抽出归还乐某,而是打起了单位公款的主意,玩起了资金“腾挪”。他授意一家塑料厂老板金某向经信委借款200万元,随后他再从金某手中“借”走这200万元,归还了乐某。在唐陈的安排下,经信委将该笔借款的月息定为1分,即使这样他仍不满足,又借机召开党组会将月息由1分降到了8厘。就这样,唐陈又“借”着金某的钱继续“吃”了一年的高利息。
2018年5月,唐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群众纪律
《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
(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案例故事】利用职权隐瞒实情,为他人骗取助学金
教书育人,本应师德为先。2014年10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王爱敏却在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某学生向其咨询助学金评审政策时,以“只要能拿来低保证就能评”等不负责任的言辞进行回复。评审过程中,其他学生反映该学生弄虚作假,王爱敏仍置若罔闻,以复印件模糊无法辨别真伪为由,回复反映人“既然拿来材料就让他申评吧”,并未验证低保证原件,也未追查复印件真伪,最终某学生获得二等国家助学金2800元。
2015年5月,另有学生就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助学金一事向王爱敏进行实名举报,在事实面前,王爱敏仍以“国家助学金评审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在公示期没有举报,现在再去调查就要通过上级部门,会给学院带来很大麻烦”等理由回复,并给予举报人“取消某学生以后参加任何评奖评优资格”的承诺,阻止其揭发检举,造成恶劣影响。2016年6月,在学校调查此事期间,继续隐瞒事实真相,称对某学生伪造低保证复印件一事毫不知情,对抗组织审查。
王爱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失职导致学生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助学金;对他人检举进行阻挠;在上级部门调查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其行为违犯了党纪。2017年7月,王爱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工作纪律
《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给出了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
(二)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
(三)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
(四)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案例故事】以文件落实文件 “红头文件”变成“空头文件”
2016年2月,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并作了具体部署。7月,乐清市残联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发文要求乡镇(街道)实施“两补”的申报工作,由于对上级“两补”理解的偏差,仅落实了自愿申请对象的审核工作和补贴发放,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未及时有效地进行政策宣传,未能保障符合条件对象知晓“两补”政策内容,导致享受到“两补”的人员仅占符合政策条件人员的三分之一。
2017年1月,温州市残联对乐清市“两补”工作进行考核后提出批评意见。随后,乐清市残联采取“补救措施”:在未遵循主动申报的情况下,把持有二代残疾证的符合“两补”的人员直接全部作为补贴对象,同时未经审核就发文确定7865人为第二批补贴对象。由于前期把关不严,未建立补贴发放资格定期复核和一月一报制度,存在先拨付资金再审核等违规行为,导致两批“两补”对象中有7人死亡后仍在享受补贴。
乐清市纪委调查后发现,市残联在落实“两补”工作时,以文件落实文件,行动少、落实差,未能按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开展有效的宣传和督促指导,致使应补尽补政策落实不到位。同时,乐清市残联工作漂浮,对申请对象审核搞形式、走过场,没有实行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机制,直接造成部分已故人员仍在享受补贴,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2017年4月,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陈成磊,市残联劳动就业服务所所长陈慧慧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鲍平桂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生活纪律
《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故事】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文广新局原局长贾建涛:酒后寻衅滋事损坏他人车辆
2014年4月29日,三门峡市卢氏县文广新局原局长贾建涛等人到河南广播电台商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演出活动有关事宜。午餐期间,贾建涛违规饮酒。午餐后,贾建涛与司机到省广电局停车场取车回卢氏县,发现自己乘坐的车辆被另一轿车堵住无法驶离,他拨打了后车车主张某的手机,对方没有接听,他便直接将后车上的雨刮器掰断扔到地上,然后跑到河南广播大厦的10楼办公室寻找张某,并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随后,保安赶来,将其带下了楼。
据媒体报道,车主张某回到广电局院内,听说自己的车被损毁,立即拦住准备离开的贾建涛要求赔偿。“醉酒的男子先是坐在车里大骂,然后下车撕打张某。”一些目击者称,张某被扯拽了20多米,胳膊多处淤青红肿。
此事被河南广播电台及网络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4月30日,经卢氏县委研究决定,免去贾建涛文广新局局长职务。通过调查取证、核实其违纪情况后,经卢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