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全校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行使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其主要职责是:
1.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2.根据工会章程,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
3.对教职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爱岗敬业、相关法律教育。
4.组织好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
5.做好教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工作。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退管工作。
6.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坚持工会民主制度,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并研究工会理论和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积极参加工会干部培训活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7.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8.负责管理学校校医室工作,制订各项卫生制度,负责学生体检和保健工作,做好学校传染病宣传以及疫情防控工作。